為進一步規范無人機運行安全管理,交通運輸部于2024年1月1日頒布實施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安全管理規則》,明確規定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從事飛行活動的單位須取得運營合格證后方可開展相關飛行工作。
近日,公司認真準備申報資料,憑借雄厚的技術實力,持續的創新能力和科學的管理制度,順利通過中國民用航空局審批,成功申獲《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合格證》。其批準的種類范圍為:留空飛行、航線飛行、其他飛行。批準的經營范圍為:其他類。
此次取得《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營合格證》,滿足了公司在地質測繪、地質災害治理等多領域開展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相關業務的經營條件,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業內的競爭力,為公司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張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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